车载小型吊机司机通用安全操作要求2012/12/04
车载小型吊机司机通用安全操作要求
第一,有关人员应认真交接班,对吊钩、钢丝绳、制动器、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。
第二,开机作业前。应确认以下情况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:
(1)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;
(2)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,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;
(3)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;
(4)车载小吊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.5 m以上;
(5)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瞥示标牌;
(6)车载小吊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,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。
第三.开车前.必须鸣铃或示带;操作中接近人时,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。
第四.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,不得进行下列行为:
(1)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;
(2)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;
(3)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杳和维修;
(4)车载小吊机带载调整起升、变幅机构的制动器,或带载增大作业幅度;
(5)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,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。